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定于2010年5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化解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开展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二、活动主题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桥,为民营企业招聘人才服务。 三、时间地点 定于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省上和兰州市联合举行2010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甘肃省人才市场(高新人才市场)。其他市、州可设立分会场,与主会场同步启动招聘周活动。招聘周活动时间为5月20日至26日。 四、招聘对象和形式 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和其他失业人员。招聘周期间,各地在举办综合性招聘活动的同时,要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场所)、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举办各类人员专场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招聘活动延伸到大中专院校、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可采取网络、异地视频等多种招聘形式,以满足求职者需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创业项目对接签约、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发放、技能竞赛等,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工作实效。 五、参加招聘企业 参加招聘周活动以民营企业为主。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事业、科研单位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参加招聘活动,鼓励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各类用人单位多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民营企业由各级工商联负责组织,其他参加招聘企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教育部门、工会组织协调配合。 六、启动仪式主会场安排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开展招聘活动,同时开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宣传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参加主会场招聘活动的民营企业由省工商联负责组织,其他参加招聘企业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兰州市教育局、总工会协调配合。 七、招聘活动内容 (一)做好岗位信息征集发布工作。各地要深入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鼓励他们多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各地对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要在招聘活动前3天向社会公布。企业承诺提供真实岗位信息并能签订一定数量劳动合同(意向)的,方可参加招聘周活动。 (二)开展招聘活动服务工作。招聘活动现场可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发布、合法权益维护和就业见习等服务平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进行政策解读,就业观念指导,自主创业支持。对于就业和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设专人重点帮扶并进行个性指导,尽可能的帮助他们疏通就业渠道实现就业。 (三)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招聘周期间,要通过发放政策问答手册、摆放宣传板、解答政策问题等方式,宣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地可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面向招聘企业,现场办理税收减免、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对于现场办理手续有困难的,可在活动结束后继续落实好相关政策。 (四)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各地工会组织要设立专门维权服务台。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对劳动争议等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对困难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优先就业帮扶。 (五)开展招聘活动效果检查工作。招聘活动结束后,各地可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或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求职者的就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将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 (六)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招聘活动现场要确保安全第一。要指定专人负责,以预防为主,落实安全责任。活动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八、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成立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为组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俊斌、省教育厅副厅长孙杰、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方、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勇为副组长的2010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就业促进中心协调承办具体事务。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招聘周活动方案和计划,责任到人,确保招聘活动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招聘周活动的组织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高校,组织好毕业生参加招聘周活动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用人招聘信息收集工作。 (二)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市、州工商联要及时汇总《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于5月18日前报省工商联。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请于5月31日前将招聘周活动总结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周期间,各市州可直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主管部门报送招聘活动情况。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张荐、刘娥 电话:0931-8440179、8440119 传真:0931-8440120 电子邮箱:zhangjianlwpq@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斌财 电话:0931-8811255 传真:0931-8811255 电子邮箱:zhangbincai@gmil.com 省总工会联系人:毛 乔 电话:0931-8821976 传真:0931-8821976 电子邮箱:gsghfbb@126.com 省工商联联系人:贠国庆 电话:0931-8586171 传真:0931-8586163 电子邮箱:gsgsljlb@sohu.com 附件:1、企业招工信息表 2、招聘周活动统计表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附件1
企业招工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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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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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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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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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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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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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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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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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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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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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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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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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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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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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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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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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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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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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工 需 求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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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岗位 |
招工人数 |
职位性质 |
技能、经验要求 |
学历要求 |
试用期 |
薪资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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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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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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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招聘周各类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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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民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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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岗位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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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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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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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高校毕业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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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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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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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订职业技能培训意向人数 (含企业委托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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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权及法律援助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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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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